一.采购项目编号:WZJY20210713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1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蚁预防监控装置 | 1 | 项 | 28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地点: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楼142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6 日 下午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1年7月 26日 下午14: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0355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1号楼
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楼
联系人:张** 电话:13968807939
传真:0577-8950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