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12

项目名称:重庆经开区市街绿地白蚁防治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45,024.00元

最高限价:2,345,024.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服务要求
序号分项面积(㎡)单价限价(元/㎡)服务期限单项限价(元)投标保证金1行道树(每株记为1㎡)98065.53年53933 5万元2市街绿地4165625.53年22910913总面积426368㎡4最高限价2345024元2,345,024.00元1
(三)验收方式1.按国家行业标准《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2017、重庆市地方标准《白蚁防治施工技术标准》DBJ50/T-034-2018等相关要求和招标书提出的治理效果要求进行验收。2.施工现场验收:建立每次施工的档案资料,且每日现场工作完成后,专业机构通知采购人现场代表进行检查,检查防治施工作业是否到位,有无遗漏,如发现有遗漏应当班补救。检查后并进行记录表上签字确认。3.治理效果验收:(1)施工结束后由投标方根据治理情况,形成经开区绿化地白蚁治理效果报告,并提交给采购方。(2)由业主单位、专业机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次施工的档案资、经开区市街绿地白蚁治理效果报告、现场治理效果验收等。现场治理效果验收标准为治理区域内的绿化树木不再新出现白蚁活动迹象如蛀蚀点、蚁路、泥线、排泄物、通气孔、分群孔等树木危害迹象、绿地环境内无明显的白蚁活动迹象等,总的防治效果达到95%及以上即为验收合格。
最高限价总计:2,345,024.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2022年5-6月和9-10月对白蚁治理后的效果进行检查并验收;2023年5-6月和9-10月对白蚁治理后的效果进行检查并验收;2024年5-6月和9-10月对白蚁治理后的效果进行检查并验收。一年内业主单位和专业机构组织对施工单位两次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必须包含白蚁防治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注】特定条件所列的证照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14日 至 2021年8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8月3日 14:2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开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3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2开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母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8557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江峡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9686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母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98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