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恩施市2021年秋季除“四害”药品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有关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2021年秋季除“四害”药品询价采购项目。
第一包:灭鼠和灭蚊蝇药物
第二包:灭蟑药物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药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第一包 | 0.005%溴敌隆 | 100克/包,10kg/件 | 吨 | 6 | 主要成份为溴敌隆,含量为0.005%必须用新鲜稻谷配制,无霉变,无异味,适口性好 |
15%高氯﹒残杀威悬浮剂 | 500ml/瓶 | 瓶 | 500 | 8.5%高效氯氰菊酯、6.5%残杀威, |
灭幼颗粒剂 | 500g/袋、10kg/箱 | 箱 | 30 | 5%倍硫磷 |
塑料袋 | 30cm*50cm | 个 | 20000 | 30cm*50cm (log按招标单位要求设计) |
第二包 | 灭蟑胶饵 | 10克/支 | 支 | 1500 | 2.5%吡虫啉 |
灭蟑饵剂 | 10克/袋 | 袋 | 120000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8万元,其中第一包9.5万元,第二包10.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主要产品相关资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产品企业标准证书;
4. 业绩证明:投标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本项目可单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确认办法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中标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7室
(二)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7时止。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止。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718-82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