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除“四害”消杀服务

3、项目编号: CZEY-2021052

4、项目归口:总务科

5、项目预算:2万元/年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含有害生物防治或病媒生物防治等内容),并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每年2万元整(报一个年度价格,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招标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可根据供货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

2、防治范围:医院院区(包含白云对面的预防医学门诊)建筑物内外环境的除“四害”消杀服务。

3、工作要求:

(1)消杀工作符合《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皖爱卫办〔2015〕12 号文件要求,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区区域内建筑物内外环境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及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蟑、鼠、公共环境消杀等工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根据鼠、蚊、蝇、蟑的季节消长规律和特点,中标单位有效组织人员力量、除害灭杀药械,针对院区建筑物内外环境开展消杀服务工作,对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提供技术指导。对“四害”的种群、密度、消长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在加强日常消杀、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高峰季节、重点区域采取各类强化防制措施,把防制对象的种群密度常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按照防治原则,提供药械证书和合格证,禁止使用“三无”和违禁杀虫剂、灭鼠剂及器械,药品是高效低毒的产品。同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消杀和控制工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除外)。

(2)做好承包单位的蚊、蝇、蟑螂、鼠害防治、资料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认真填写现场消杀服务记录,并经承包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考虑到消杀服务的及时和有效性,中标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应在滁州市区设立药物、器械仓库及办公用房。人员配备上须满足承包区域内的消杀任务要求,必须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消杀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对现场消杀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4)中标单位要根据实际切实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杀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日常消杀工作,将日常消杀工作安排表报送招标人。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和与他人合包。

(5)中标单位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服务期内的各种伤亡、赔偿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消杀频次要求:每年5-10月份每月消杀2次,其它月份每月消杀1次。

5、消杀标靶害虫:“鼠、蟑、蚊、蝇”四害

6、防治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以及科学、有效、简便、安全、环保”的原则。

(2)积极配合指导并配合院方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采用环境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3)防治工作制度化、操作规范化,坚持常年除害。根据“鼠、蟑、蚊、蝇”的消长规律和季节特点,因地、因时制宜,在高峰季节、重点场所强化扩治的措施,把防治对象的种群密度常年控制在标准以内。

7、付款方式:每年2次,每半年结账一次,需提供正规发票。

8、服务商应自行勘察现场,若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报价失误,供应商责任自担。

五、质量控制要求及处罚

1、鼠类控制水平:

(1)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5;(路径指数是指累计检查 1000 米路径所发现的鼠和鼠迹的处数)

(2)[鼠夹法]鼠密度或[粉迹法]鼠密度≤1%。

2、蚊类控制水平:

(1)小型积水蚊虫密度路径指数≤0.8,大中型水体采样勺指数≤5%,平均每阳性勺蚊幼及蛹少于 8 只;(路径指数是指累计检查 1000 米路径所发现的蚊幼虫阳性积水处数)

(2)外环境停落指数≤1.5。(停落指数是指在半小时内测试人腿上的蚊虫停落数)

3、蝇类控制水平:

(1)外环境蝇孳生地幼虫及蛹的阳性检测率≤5%。

(2)目测法:蝇类孳生场所每处蝇不超过 3 只。

4、蟑类控制水平:

(1)蜚蠊成若虫侵害率≤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10 只,大蠊≤5 只;

(2)蜚蠊卵鞘查获率≤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8 只;

(3)蟑迹查获率≤7%。

5、处罚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若招标方发生电缆及设备被鼠类啃咬短路等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主张中标人按价赔偿;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1年12月24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中标价10%履约保证金,凭缴纳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及时签订合同。

5、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中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账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应在转账信息中注明“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20000457256210300000075

6、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不接受邮寄)。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