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华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工程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池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二、项目编号:HCXZRZYJ-2022-001
三、项目名称:华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项目
四、招标内容:华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防治时间选择在6月上旬和9月上旬,实施地点在华池县南梁镇高台村1-5号小班实施,防治面积1000亩,防治措施采取营林管护措施和化学防治措施(营林管护措施:①加强林地管理,增强树势,提高树木抗病性,及时清除林下的杂草,增强林地的排水性,避免林地的湿度过大,②清除枯死及重病株,减少侵染源;化学防治措施:5月份新叶萌发后用电动喷雾器对树体喷洒80%多菌灵粉剂1000倍液,0.01%芸苔素内脂,氨基酸型复合肥,9月份用电动喷雾器对树体喷洒代森锰锌及磷酸二氢钾)。
五、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预算控制价:8.5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竞价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竞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网上竞价采购要求条件。
4、竞价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5、竞标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竞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竞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竞标;竞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竞标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竞价。
八、施工技术要求
投标企业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防治效果。
九、资金兑付
施工结束后,投标企业要及时申请华池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十、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1、凡被邀请的竞标企业,于 2022 年 06月18日18点至2022年 06月20日8点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十一、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 06月20日10点到12点 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十二、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并于 2022 年6月 21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 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华池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纸质版竞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
联系电话:18719706531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