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4-027-1
项目名称:祥谦镇公共环境“除四害”卫生消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消杀服务 | 1(项) | 294500 | 2945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做好服务准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磋商: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获取文件,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受理。2、邮件获取: 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163.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获取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获取采购文件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海峡机械园西区17座
联系方式:林老师、13860006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联系方式:艾楚琼、邱玉婷 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楚琼、邱玉婷
电 话: 0591-8823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