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承包商每月现场巡查、防治不少于 2 次,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巡查、防治次数。
2、服务承包商每月书面上报巡查和治理情况。
3、每次施工完毕,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选用药剂应遵循“高效、低毒、对环境友好”的原则,所选用的药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现行规定的白蚁防治专用药剂。
5、服务商在服务期内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在服务期内必须承担所有安全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6、在服务期内,由于白蚁的过度侵蚀使得树木倒塌而对行人、车辆等造成伤害的所有事故,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7、在服务期内如出现行道树因白蚁死亡,由服务承包商承担责任。
8、白蚁治理过程中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危害现场的白蚁种类、现场环境实际情况可选用挖巢治理、施药治理、治理等。但对危害严重的树木,可与业主方进行商议确认无保留价值之后,经业主同意后进行起挖、清除(此费用包含在本合同防治治理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并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范治理。
9、灭治施工结束并达至灭治效果后再对所有树木进行施药预防处理。
10、接到投诉或通知后2小以内到达危害现场处理。
防治效果及标准:
1、有虫治虫,无虫预防。2024年防治之后,不在出现新虫蛀孔、分飞孔、泥线、泥被、白蚁活体。
2、2024年10月30日前检查(含平常抽查)正常株达到97%以上,即阳性株(新泥路、分飞孔、通气孔、新蛀蚀点)不超过3%。
3、提交《南滨路行道绿化树白蚁防治及巡检报告》。
树木数量:涉及的八种行道树大致在2561株左右。(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