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害生物密度控制须达到国家防治标准或高于标准;对鼠类防治应达到或者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2147-2023 :鼠密度(粉迹法≤3%,有鼠迹房间)≤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5%;通过对蚊、蝇、蟑螂的防治,一次性杀灭率应达到98%同时达到《国家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 2、鼠、蚊、蝇、蟑、蛾蠓、爬虫、白蚁防治(实业分公司中央厨房4-11月每月不少于4次,12月至次年3月每月不少于2次;洗涤中心每月不少于2次;主题餐厅4-11月每月不少于3次,12月至次年3月每月不少于2次,武昌中转库及汉口中转库每月不少于1次)达到国家“除四害B级”标准内。清理灭杀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害生物尸体,需带出我单位处理; 3、每月按规定消杀次数做全面巡查,检查所有滋生地或潜在滋生地,掌握有害生物密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补充灭杀工具; 4、每月按规定消杀次数对门、窗、夹墙、下水道、地沟、通风口等易受害场所及缺乏或需改进地点的防害措施进行检查,以确保达到最有效的防治入侵。 5、使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及人身安全的灭杀药剂及工具。保证使用药品为国家规定的药剂系安全、高效、无环境污染,每季度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报告所使用药剂和工具的型号和规格、厂家等资料目录。 6、每月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大面积全方位灭鼠、灭螂、灭蝇、灭蚊、灭白蚁、灭蛾蠓,工作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实业分公司。实业分公司监管并给予签字认可。 7、在不影响实业分公司中央厨房、洗涤中心、主题餐厅、汉口中转库、武昌中转库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施工操作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爱护设备财产。 8、保证实业分公司中央厨房、洗涤中心、主题餐厅、汉口中转库及武昌中转库防治环境中的有害生物(蚊、蝇、蟑螂、鼠、白蚁、蛾蠓等)通过省、市级有关除四害工作的检查。 9、随叫随到,保证实业分公司中央厨房、洗涤中心、主题餐厅、汉口中转库、武昌中转库临时性或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增加综合防治和消杀次数的要求。 10、在中央厨房进行灭鼠工作首先要按食品行业的相关审核标准进行,如AIB\STAR或BRC等,防治策略要遵循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的原则,即检查,鉴定,建议,处理,评估。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物和器械,保证不对甲方的环境、物品、食品、食品生产区造成污染;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如违规操作,需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11、保证需方防治区域内的有害生物通过省、市区级有关除四害工作的检查。 12、未按照标准完成作业,需方有权扣除或拒付百分之五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同时需继续履行合同保证工作符合合同服务标准。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中央厨房及主题餐厅因盒饭及餐食里混入老鼠屎、蚊蝇、飞虫、蛾蠓等有害生物消杀范围内的有害生物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14、粘鼠板尺寸不得小于38*26cm,中央厨房每月放置粘鼠板不得少于200张,主题餐厅每月放置粘鼠板不得少于50张,洗涤中心、武昌中转库及汉口中转库按甲方要求放置,粘鼠板无粘性需及时更换。 15、在中央厨房现有鼠饵站定期投放安全、高效、无环境污染的化学料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