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创新中心项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项目 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其子公司湖南湘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关于创新中心项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梅溪湖创新中心于2015年12月1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60030.04 ㎡;地上31层:地上建筑面积59634.3㎡,其中1-3层为商业(面积:4342.78平方米)、4-12层为办公层,13层为避难层,14-31层为办公层。为确保项目良好的办公环境,现拟启动创新中心项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活动。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创新中心项目所属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外围、地下车库、垃圾中转站、食堂、天台、排水沟等)有害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防治服务。

2、服务要求

(1)清查现场,对重点区域,如办公区、建筑物、构筑物等重点部位进行布控、消杀。着重查寻老鼠侵入通道(如通风管、空调管、排气扇、下水道、墙洞等),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不同材料堵截老鼠进入目标区域的通道,防止外围老鼠从通道进入。

(2)在大厦天花夹层上采用不同装置捕捉老鼠,使用粘鼠板,鼠夹、鼠笼、连续捕鼠器等,引诱老鼠加以消灭。在重点区域内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装置灭杀老鼠,用电子环保捕鼠器、电磁波诱杀器。为防止老鼠再次入侵,在天花楼道加装电磁波、超声波、仿声波等驱鼠设备,设定驱鼠设备工作时间,防止老鼠的再次入侵。

(3)对发现的积水及鼠洞处需立即进行清除,凡不能排除的积水,需投放球形芽孢杆菌和倍硫磷、巴沙缓释剂等药物。

(4)用药未经甲方验收或消杀未达到验收标准,造成返工及另行购料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合同期内需按甲方要求频次进行消杀作业(具体消杀时间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3、服务频次

蚊蝇类:4-11月每月4次; 12-次年3月每月2次;鼠类:每月2次;蟑螂:每月2次;蚁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通知作业频次。

4、质量标准

消杀项目

质量控制及要求


老鼠

1.15平方米标准区域布放20*20CM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鼠迹的区域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不合格处不超过5%。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苍蝇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蟑螂

1.室内有蟑螂成虫和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4只。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蚊子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服务期限:壹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招标控制价:24000元/年(含税3%)。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险、运输、管理费、 利润、税费、风险费等完成该项服务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81868824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