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相关标准要求,医院病媒生物防治需达标。现以院内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法人或组织参加我院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院内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 服务内容:按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相关标准的要求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2、 项目预算:5.5万元/年。
三、 服务地点及面积
服务地点: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华山院区(华山西路5号)、呈贡院区(碧潭街326号)、海埂院区(海埂路187号)、丹霞院区(丹霞路2号)、崇善商厦培训中心(金碧路E03地块)、昆纺院区(盘龙区白塔路298号)。
1、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呈贡院区:位于昆明市经开区碧潭街326号,面积88000㎡。
2、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华山院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5号,面积15457.53㎡。
3、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海埂院区: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埂路187号,面积4327㎡。
4、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丹霞院区:位于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2号,面积2234㎡。
5、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崇善商厦培训中心:位于昆明市金碧路E03地块,面积1999.58㎡。
6、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昆纺院区:位于盘龙区白塔路298号,面积:3540㎡。
四、 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虫害控制范围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六个院区。
(二)虫害控制对象
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等。
1. 老鼠(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室内鼠密度鼠迹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2)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累计1000m)小于或等于5。
(3)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3%。
(4)合格防鼠设施的判定:
门:门缝小于6mm;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包铁皮,高300mm;食品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0.6m。管线孔洞:堵塞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不得超过6mm。排风角,1楼或地下室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眼不得超过6mm.窗户:1楼或地下室窗户玻璃无破损。
2. 蚊子(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累计检查每1000m路径所发现蚊幼虫阳性积水处数,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2)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用于蚊虫幼虫采集的容积500ml的长柄勺,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
(3)暴露右小腿,上午8:00-10:00或16:00-18:00观察在0.5h内腿上蚊虫的停落数,计算蚊虫停落指数(停落蚊数/人次),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
3. 苍蝇(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室内成蝇密度控制在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
4. 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虫害控制频率
每月不低于四次全面消杀,采用国家允许的药物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病媒生物有效控制,确保院内鼠、蚊、蝇、蟑螂等的密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消杀工具及药物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服务费中。
五、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六、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
2. 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申明。
3. 比选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负责在项目开标后比选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比选时由相关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比选委员会。
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响应。
七、 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电子版)
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kfyzbcgb@163.com
1. 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联系人及电话信息。
六、 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14时3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呈贡院区(碧潭街326号)3号楼5楼516室。
3.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响应文件组成
1. 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 报价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6. 服务方案(需包含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团队配置、应急预案等内容)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项目类似业绩,并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9. 拟投入消杀工具及药物清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昆明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km.gov.cn)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企业信息
地 址:昆明市碧潭街326号
联系人:陈老师 叶老师
电 话:0871-636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