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
四害”消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汽配城3-1-18号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ZSX202009001
项目名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四害”消杀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48300.00元
采购需求:虫害消杀服务(含药品、防鼠点位警示贴)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服务,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2阶段
(每阶段服务6天)消杀服务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提供所需药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的授权文件;
3.3、国家有害生物防制A级资质证书;
3.4、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3 . 5、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 6、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段18号)
方式: 线下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段18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9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段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请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国家有害生物防制A级资质证书;药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的授权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信息
名称: 锦州市 太和区卫生 健康 局
地址: 太和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解放西路167号
联系方式: 杨先生 0416-2844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松山新区 锦娘路3-1段18号
联系方式: 0416-6092888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锦州银行为民支行
账号: 410100642525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华女士
电 话: 0416-609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