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湘潭经开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0] 049号,委托代理编号:THZB-CG-202033。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0] 049号

3、委托代理编号:THZB-CG-202033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预算(元)

整 包

湘潭经开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潭经财采计[2020] 049号

286157.60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目号

标的

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合同条款

技术

服务

整 包

湘潭经开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质量要求:

1、除“四害”达到国家C级及以上标准。

2、要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相关的病媒生物防制要求,确保检查合格。

1. 服务年限:一年。

2. 项目现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3.付款方式:乙方按药物采购清单提供50%的药物至甲方约定的仓库,并完成6个月的消杀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余款在一年服务期满并通过甲方及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

否( )

是( √ )

否( )

6、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柒仟元整向中标单位收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B级有害生物防制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原件备查)

2.2投标人必须在湘潭市爱卫办登记备案;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资料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5、《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符合且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

6、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

7、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清晰可辩,复印件与原件应保持一致且附件格式需符合公告规定的要求。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不允许开裂散页)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起至 2020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请于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北京时间)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房)提交资料,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被邀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内发出谈判通知,投标供应商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兹定于2020年1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其它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九华大楼11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0731-555702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16号双铁兴苑1号综合楼1419、1420房

联 系 人: 刘xx

电话:0731-88735286 18973140511




2020年10月 23 日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3月20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3月20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3月2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