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项目概况

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1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JLZBZC2020-38

项目名称: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26969240.30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24860644.03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3:人民币24476417.14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4:人民币28214090.91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5:人民币29357340.41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6:人民币27382857.30元;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7:人民币26808485.58元;

最高限价(如有):子项目1:人民币26969240.30元;子项目2:人民币24860644.03元;子项目3:人民币24476417.14元;子项目4:人民币28214090.91元子项目5:人民币29357340.41元;子项目6:人民币27382857.30元;子项目7:人民币26808485.58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增城区城区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项目

2.标的数量:7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本项目包括以下7个子项目:子项目1:增城区城区绿化(荔城街)管护项目;子项目2: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增城儿童公园、荔枝文化公园、凤凰山公园)管护项目;子项目3: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增城广场)管护项目;子项目4:增城区城区绿化(增江东岸、增城大道等)管护项目;子项目5:增城区城区及公园(东湖公园、蕉石岭、增江城区)管护项目;子项目6:增城区城区绿化(行政中心及周边)管护项目;子项目7:增城区城区绿化(荔湖周边)管护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子项目6、子项目7。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子项目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项目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品目:C1303(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承包方式为采取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的包干方式。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淋水、施肥、培土、中耕松土、更换种植土、除杂草、有害生物防治(包括白蚁、薇甘菊、红火蚁、四害等)、修剪、补苗、路树和支架扶正(绑扎)、路树涂白、绿地(含水体)内枯枝卫生清洁、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检查活动应急处理、交通事故破坏绿化应急处理、绿化垃圾清运、园林设施(花基、园道、喷淋系统等)维修、巡查监督和采购人布置的临时突击性任务。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10月27日至 2020 年11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zcyueneng@163.com,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详见下述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售价(元):3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1月1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2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 多证合一 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复印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4.已成功办理报名并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

联系方式:020-32633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联系方式:020-8265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毛小姐;邹先生;

电话:020-82653148;020-32633880;

发布人:广东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