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NXCG-202011050155
项目名称:白蚁防治站白蚁防治专用药物(15%吡虫啉悬浮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378300元
最高限价:378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截止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生物农药及微生物农药 | 15%吡虫啉悬浮剂 | (15±0.9)% | 4.85 | 吨 | 78000 | 3783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2-1-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说明:
7.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7.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7.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5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7.6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20年8月到10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7.7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7.8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公告及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须逐页加盖鲜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必须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作物必须为土壤和木材,防治对象必须为白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23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11-26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一单元50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0-11-26 15:00
2、开启地点: 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六、公告期限:
自2020-11-16起至2020-11-1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阳* |
电 话:0731-88980222 |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佳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联系人:姜* |
电 话:15084851490 |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域2栋5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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