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 须提供林业部门出具的产品应用证明记录,内容可证明产品的检测松材线虫实验过程可控制为40分钟以内,并且证明检测结果准确率可达到100%。
3.由于松材线虫鉴定技术的特殊性,供应商技术人员须具有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松材线虫病监测鉴定技术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三室一库”建设工作,准确鉴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检疫站拟采购1台松材线虫自动化分子检测仪器,用于松材线虫检疫鉴定。
2.技术参数要求:
(1)样品通量:16x0.2mL,兼容单管和8联管
(2)加热方式:Peltier加热方式、独特的边缘热保护技术和智能温控技术确保加热和散热的快速和均一性,实现均一的孔间温度,消除温度的边缘效应。
(3)温控范围:4~99℃
(4)升温速度≥3.2℃/s
(5) 降温速度≥2.5℃/s
(6) 温控精度:±0.1℃
(7)温度均一性:±0.25℃
(8) 激发光波长:460nm~550nm
(9)检测光波长:520nm~580nm
(10)激发光:高亮度LED
(11)检测系统:新型光学检测器,结合数字电路控制,光信号稳定
(12)荧光传导方式:太空专用光纤传导
(13)检测试剂:开放式荧光定量PCR试剂,并可提供系统试剂
(14)反应体积:20-120uL
(15)操作软件:自带软件
(16)控制方式:触屏控制
(17)检测项目:可同时最多检测16个项目
3. 采购数量:
松材线虫自动化分子检测仪器1台(含操作系统,含2套松材线虫检测试剂盒)。
4.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采购物品交付后无问题,采购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三、采购报价材料(格式见附件)
1. 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总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最低价者中标。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1万元。
2. 报价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3.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报价表》在首页。同时,开标现场须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审查未通过风险。
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报价材料递交
1. 供应商将采购报价材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信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00(会审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3. 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00前,将采购报价材料递交至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房间,信封上注明王玮收。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0511-80759366。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邮编:212021。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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