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83-202010-789569-0124,440183-202010-789569-0125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2020年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子包1,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2020年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子包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6,056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2020年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2020年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包括:包组一:常规消杀服务:1、新塘镇建成区14个社区范围内“预防登革热灭蚊”消杀服务;2、新塘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迎检红线范围内灭蚊蝇蟑服务;3、在新塘镇原有的2000余只灭鼠屋全覆盖投放鼠药、维护检查保养,巡查堵塞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鼠洞、清理鼠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包组二:应急消杀服务:1、新塘镇登革热〔输入性病例〕疫情应急灭蚊工作;2、新塘镇登革热〔本地性病例〕疫情应急灭蚊工作。,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需兼投兼中,供应商应同时对两个包组内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品目名称: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7.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两份,可不盖章)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
方式二、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liuhanxin@gztpc.com: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
(2)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及供应商单位名称,例如:项目编号为0877-19GZTP01X999,供应商单位名称为广东一二三有限公司,则备注“X999 广东一二三”)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帐号:3602031409200624988)
(3)供应商的开票信息(WORD版,备注“开具专票”或者“开具普票”)。
备注:《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可以在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ztpc.com/)搜索本项目名称,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20-82777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8931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话:020-37816286-895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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