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0-2023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所属项目四害消杀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包括对2020-2023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所属物业管理地区进行四害消杀服务。
2.3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黄隘车辆段、首南车辆段、经堂庵跟车辆段、江南停车场、慈城停车场、奉化停车场、2号线正线站点(倪家堰站、压赛堰站、大通桥站(包括3号线大通桥站区域)、孔浦站、路林站、三官堂站、宁波大学站、清水浦站、五里牌站、枫园站、聪园路站)的四害消杀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蚊、蝇、蟑螂、老鼠的灭杀及孳生控治技术服务;食堂内部病媒防治;公共环境消毒杀虫技术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调查及配合开展健康教育;所有外环境的灭蟑、灭鼠填缝堵洞处理,在合同期间负责无偿补鼠洞(结构性缺陷除外)、填缝处理和维护毒饵盒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大楼、天童庄车辆段、天童庄车辆段员工公寓、东钱湖车辆段、前殷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朱塘村停车场、1号线正线站点(世纪大道站、海晏北路站、福庆北路站、盛莫路站、东环南路站、邱隘东站、五乡站、宝幢站、邬隘站、大碶站、松花江路站、中河路站、长江路站、霞浦站)的四害消杀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蚊、蝇、蟑螂、老鼠的灭杀及孳生控治技术服务;食堂内部病媒防治;公共环境消毒杀虫技术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调查及配合开展健康教育;所有外环境的灭蟑、灭鼠填缝堵洞处理,在合同期间负责无偿补鼠洞(结构性缺陷除外)、填缝处理和维护毒饵盒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Ⅰ标段:
宁波市轨道交通黄隘车辆段、首南车辆段、江南停车场、慈城停车场、奉化停车场、2号线正线站点(倪家堰站、压赛堰站、大通桥站(包括3号线大通桥站区域)、孔浦站、路林站、三官堂站、宁波大学站、清水浦站、五里牌站、枫园站、聪园路站)的四害消杀服务期限暂定为36个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经堂庵跟车辆段的四害消杀服务的服务期限暂定为24个月。
具体进驻现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Ⅱ标段: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大楼、天童庄车辆段、天童庄车辆段员工公寓、东钱湖车辆段、东外环停车场、朱塘村停车场、1号线正线站点(世纪大道站、海晏北路站、福庆北路站、盛莫路站、东环南路站、邱隘东站、五乡站、宝幢站、邬隘站、大碶站、松花江路站、中河路站、长江路站、霞浦站)的四害消杀服务期限暂定为36个月。
宁波市轨道交通前殷停车场四害消杀服务的服务期限暂定为24个月。
具体进驻现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黄隘车辆段、首南车辆段、经堂庵跟车辆段、江南停车场、慈城停车场、奉化停车场、2号线正线站点(倪家堰站、压赛堰站、大通桥站(包括3号线大通桥站区域)、孔浦站、路林站、三官堂站、宁波大学站、清水浦站、五里牌站、枫园站、聪园路站)的四害消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大楼、天童庄车辆段、天童庄车辆段员工公寓、东钱湖车辆段、前殷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朱塘村停车场、1号线正线站点(世纪大道站、海晏北路站、福庆北路站、盛莫路站、东环南路站、邱隘东站、五乡站、宝幢站、邬隘站、大碶站、松花江路站、中河路站、长江路站、霞浦站)的四害消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各级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并具有相应的确认书。
3.3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中标个数的说明: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若投标人一旦被推荐为Ⅰ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续Ⅱ标段的商务标开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25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30 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整。
7.2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投标人自行登陆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 12 月 25 日16: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按标段分别投保)
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保险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本澄清、修改文件提供的格式。
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
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银行保函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
④担保保函
担保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担保公司出具,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及担保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4006906108(电子银行保函和电子担保保函服务电话)。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574-838832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戴*、段**
电 话:0574-8730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