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采购方 | 彭州市卫生健康局 |
项目名称 | 2020年秋冬季灭鼠药物采购项目 |
项目数量 | 5000公斤 |
项目要求 | 灭鼠药物及浓度:0.005%溴鼠灵 |
其 他 | 具体要求以彭州市卫生健康局最终解释为准 |
二、预算金额
项目采购预算7.5万元以内,按照合同实际金额支付。
三、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供应商所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提交公司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
1.请有意愿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于此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内提交规范的纸质材料到彭州市卫健局,未递交则视为自动放弃。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7日17:00。
2.递交地点:成都市彭州市西北市街155号(彭州市卫生健康局)。(可以邮寄方式)
3.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8-69038677。
4.未尽事宜以彭州市卫健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