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药剂药械库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2020-B-205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药剂药械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2735万元
最高限价:192.273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92.2735 | 192.2735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06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小微企业给予6%价格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经理1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造师证书,为建筑工程专业,并为本单位职工;磋商单位提供任命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到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方式:(1)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3)不接受邮寄,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静海区津德路20号
联系方式:022-2894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联系方式:022-289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电 话:022-289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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