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害生物防制分会

Pest Control Branch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nterpris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国虫控招投标信息公示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卫健局除四害药品药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QZC2021-004;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卫健局除四害药品药械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1.4最高限价:800000.00元;

1.5采购需求:捕蝇笼3000个、鼠药(溴敌隆蜡丸)800箱、鼠药(溴敌隆蜡丸)800箱、粘蟑板50箱、杀蟑胶饵150箱、杀蟑颗粒20箱、粘蝇纸30箱、气雾杀虫剂150箱、鼠盒(室内)6箱、鼠盒(室外)10000个等除四害药品药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1.7项目地点:长春新区;

1.8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01月07日至 2021年01月1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张**

联系电话:0431-8253855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431-8511232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电话:0431-85112321-806

7.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话:0431-81335709

附件(1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卫健局除四害药品药械采购项目63745548654819561288449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