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版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1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QYCG-202100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
预算金额:9,354,962.00
最高限价(如有):9,354,96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
2.标的数量:3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片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任务 | 3,547,000.00 |
包组二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片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任务 | 3,701,000.00 |
包组三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山塘、太平、三坑、龙颈、禾云、浸潭、石潭片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项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任务 | 2,106,962.00 |
备注: 1.如无特别说明,各包组要求相同。 2.具体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且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7)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投标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QYZC-QYCG-2021007(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按此编号统一填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0763-5828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联系方式:0763-3395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3-33952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附件(1)
637509924452886626461277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