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林业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格、具有相应售后服务能力及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登记证、产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签复印件。
(4)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3-29 08:30到2021-04-02 17:00
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后邮箱统一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4-08 10: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4-08 10:00: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北侧上川钢材市场2幢502室
七、其他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决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5%甲维·灭幼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等无公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资格要求为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农药生产许可证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 04 月 02 日17时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报名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至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北侧上川钢材市场2幢504室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琼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地 址
: 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北侧上川钢材市场2幢504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